50歲悲慘人生
統計說明 | ||||||||||||||
學年度:係指【學年度】為篩選條件。 | ||||||||||||||
設立別:係指【公立、私立】大學校院等分類。 | ||||||||||||||
學校類別:係指【一般大學、技專校院、宗教研修學院】等。 | ||||||||||||||
學校名稱:係指【學校校名】。 | ||||||||||||||
系所名稱:係指【學校系、所、學位學程】之名稱。 | ||||||||||||||
日間/進修:係指【日間部(學制)、進修部(學制)(含在職專班)】 | ||||||||||||||
學制班別:係指【五專、二專、二年制大學(二技)、學士班(含四技)、碩士班、博士班、附設進院、附設進專】。 | ||||||||||||||
當學年度總量內核定新生招生名額(A):係指經教育部總量內核定當學年度各科系所【新生招生名額】,不包括各類外加名額。 | ||||||||||||||
當學年度新生保留入學資格人數(B):係指當學年度應入學就讀新生,可能因服兵役或其他…等特殊情況向學校申請【保留入學資格者】;惟學生若屬於前學年度申請保留入學資格者,則不採計。 | ||||||||||||||
當學年度總量內新生招生核定名額之實際註冊人數(C) : | ||||||||||||||
1. 係指學校每年10月15日填報教育部總量內核定當學年度新生招生名額之【完成實際註冊程序之人數】,包括完成註冊之新生休學人數,但不包括各類外加名額人數、退學學生、當學年度新生保留入學資格者及前學年度新生保留入學資格之復學者。 | ||||||||||||||
2. 本表「實際註冊人數(C)」應≦「總量內核定當學年度新生招生名額(A)」,惟實際註冊人數若有經教育部核定「增額錄取」時,該校「實際註冊人數(C)」得>「總量內核定當學年度新生招生名額(A)」。 | ||||||||||||||
當學年度新生註冊率(%)D=〔C/(A-B)〕*100%: | ||||||||||||||
1. 新生註冊率係指學校【新生實際註冊人數(不含各類外加名額人數、保留入學資格者及退學者)/核定招生名額(不含各類外加名額人數、保留入學資格人數)】,同一系科所,不論分組或分部資料,均合併計算。 | ||||||||||||||
2. 若學校因「增額錄取」因素造成學校實際註冊人數高於核定招生名額,其註冊率超過100%者,將以100%呈現。 | ||||||||||||||
當學年度系所招生特色說明/招生特色說明資訊網:為使學生、家長同時瞭解學校各學制及系科所特色,將一併呈現學校各學制及系科所【招生特色說明及其資訊網】等資訊。 | ||||||||||||||
備註: | ||||||||||||||
1. 本表104學年度前以【各校日間部各學制之系科所】為公開對象;105學年度起將調整為【各校各學制之系科所】及【各校各學制】為公開對象。 | ||||||||||||||
2. 103學年度技專校院部分系科所開放高中生申請入學,系統分別計算2種註冊率,1為不含高中生申請入學,2僅含高中生申請入學;104學年度起將不再呈現僅含高中生申請入學之註冊率;105學年度技專校院增納「附設進修學院」及「附設進修專校」註冊情形。 | ||||||||||||||
資料來源 :資料由【教育部高教司大學校院校務資料庫】之「學24.大學學系、所、學位學程核定招生名額「總量內新生註冊率」統計表」、【教育部技職司技專校院校務資料庫】之「報表2-1-3-1技專校院學系、所、學位學程核定招生名額總量內新生註冊率統計表」產出,並由【教育部統計處】彙整提供,以每年10月15日為統計基準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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