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31日 星期五

2018-08-31棒 謝忠良


45歲悲慘人生


謝忠良[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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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忠良
居住地臺灣 臺灣
國籍 中華民國
公民權臺灣 臺灣
母校美利堅合眾國明尼蘇達大學
職業記者
組織亞洲週刊
知名於於1997年在誹謗訴訟案中勝訴
獎項CPJ國際新聞自由獎(1997年)
謝忠良是一位因於1997年在備受矚目的誹謗訴訟案中勝訴而聞名的台灣記者。[1]謝忠良亦於明尼蘇達大學中獲得一個新聞學系的碩士學位,並於國立台灣大學哲學系畢業。[2]謝忠良曾任《亞洲周刊》台灣分社總編輯、《新新聞》記者、《自由時報》記者、台灣《壹週刊》記者、顧問、台灣《蘋果日報》副總編輯、風傳媒總編輯,現任《上報》總編輯。胞兄謝公秉曾任親民黨發言人。

1997年訴訟[編輯]

起因[編輯]

1996年,謝忠良成為《亞洲週刊》台灣分社總編輯。同年,謝忠良夥同另一位記者陳婉瑩一起編寫一篇關於中國國民黨投資事業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劉泰英於1995年8月曾提出有意捐獻1500萬美金予比爾·柯林頓競選總統連任的報道[3],並將之名為《國民黨捐給白宮1500萬元?台灣捲入美政治獻金醜聞》。[2]這篇報道更附上了一份劉泰英不承認有此事件的宣告。[4]此報道於10月25日刊出。當此報道刊出後,劉泰英指出此報道妨害其名譽,因此於11月7日向檢察署提交刑事誹謗起訴。[5]作為提供內幕消息的線人的政治顧問陳朝平亦成為了同案被告。[6]之後,劉泰英又提出了民事訴訟,並要求《亞洲週刊》賠償1500萬美元作彌補其損失。[7]另一方面,《亞洲週刊》則捍衛自己的記者,並拒絕進行庭外和解。[2]

訴訟過程[編輯]

是次訴訟案於國際新聞界引起了極大的回響。美國紐約市保護記者委員會把這次訴訟案稱為「測試亞洲新聞自由的一個範例」,並成為了《亞洲週刊》的法院之友。同時,保護記者委員會亦發表了一封抗議信,信中指出此案違反世界人權宣言[2]紐約時報》亦批評劉泰英有意透過訴訟恐嚇並控制媒體。[4]不久,國民黨召開了一次特別會議。會議中,大部份國民黨員均贊同此誹謗訴訟,並譴責謝忠良和陳婉瑩。[6]
然而,台北地方法院於1997年4月22日的裁決卻對謝忠良和陳婉瑩有利。法官指出,謝忠良和陳婉瑩是經謹慎且全面的查證後才報道新聞,因此判決謝忠良、陳婉瑩和陳朝平無罪釋放。[2]
這次裁決被媒體監督團體描述為「新聞自由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決」。同時,法官李維心的裁判是台灣史上首次依從憲法上的新聞自由部份判決的裁判。[7]《亞洲週刊》亦把李維心的裁判稱為「確立了台灣新聞自由的基石」。[8]台灣媒體則把李維心的裁判稱為「新聞自由的勝利」。[9]

獲獎[編輯]

1997年11月,謝忠良和陳婉瑩獲保護記者委員會頒發CPJ國際新聞自由獎[10]保護記者委員會指出「謝忠良和陳婉瑩的勇氣在台灣創立了一個例子,並引起了人們對自我審查機制及政府干預新聞運作的注意」。[2]

2002年訴訟[編輯]

2002年3月21日,《台灣壹週刊》第43期的〈封面故事〉刊登記者謝忠良撰文,引用中華民國國家安全局機密公文,指稱中華民國前總統李登輝任內非法挪用國安局經費新台幣35億元設立秘密帳戶[11]。本期出刊前的2002年3月20日,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前往《台灣壹週刊》總部大肆搜索,《台灣壹週刊》總編輯裴偉批評此舉是國安局以「外患罪」罪名具狀向高檢署提出的請求、是「荒謬行為」;裴偉說,這些證明李登輝非法挪用新台幣35億元的證據,國安局明知非法,簽呈上也明確寫出,但李登輝還是同意簽下來;裴偉說,監察院早已著手調查該文內容,該文內容屬於違法事實,而《台灣壹週刊》在調查採訪過程中發現國安局未把這批資料給監察院,證明國安局企圖掩蓋事實[12]。國安局還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從2002年5月3日起監聽謝忠良與《台灣壹週刊》同組記者朱明,監聽時間超過兩年五個月,但朱明沒參與寫稿;檢方甚至在結束監聽四年多後的2009年1月12日,才告知謝朱二人曾被監聽;2009年2月18日,謝朱二人控告國安局與調查局,請求賠償新台幣一百四十八萬兩千元,時任《台灣壹週刊》顧問的謝忠良說「我不是恐怖分子,卻被長期非法浮濫監聽,對個人隱私是莫大侵害」[13]

2010年訴訟[編輯]

2010年7月21日,《台灣壹週刊》刊登記者謝忠良撰文,指控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的大姊馬以南疑似透過中華民國教育部部長吳清基明新科技大學董事長王廣生關說爭取她的小叔馮丹白出任該校校長,另外馬以南特權要求台北市立兆如安養中心派三名外勞二十四小時照護她九十幾歲的婆婆。馬以南控告《台灣壹週刊》並求償。2010年7月21日,台北市政府發言人趙心屏說,兆如安養中心不是市立、而是公辦民營的安養中心,馬以南的婆婆是在郝龍斌接任台北市長之前入住,郝龍斌完全不知道馬以南的婆婆入住這件事,民營的安養中心依規定可以聘用外勞,一切合法[14]。2010年12月21日,台灣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明新科技大學證實馮丹白是遴選選出而擔任該校校長,報導不能逕自推論馬以南關說;且北市府在本年6月10日即調查公布,馬以南的婆婆在兆如安養中心無特別待遇;而《台灣壹週刊》無法證明報導前已善盡查證責任,故報導應非屬實,社長裴偉與記者謝忠良等人應連帶賠償馬以南新台幣一百二十萬元、並登報道歉[15]

2011年訴訟[編輯]

2011年12月14日,《台灣壹週刊》第551期報導明華園當家小生孫翠鳳拿政府補助款演出時幫中國國民黨立法委員候選人助選[16],明華園團長陳勝福召開記者會批評該篇報導誇大不實[17],孫翠鳳控告《台灣壹週刊》總編輯邱銘輝、顧問謝忠良、編輯徐文正及撰稿記者溫惠敏加重誹謗罪並求償[18]。2013年12月,台灣士林地方法院判決,《台灣壹週刊》應賠償孫翠鳳新台幣30萬元並刊登道歉啟事;2014年5月8日,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認為,該篇報導內容可受公評,但聳動標題已損害孫翠鳳的名譽,故將下標的謝忠良依加重誹謗罪起訴[19]。2014年9月26日,台灣士林地方法院判決,該篇報導標題誤導大眾,已損及當事人社會評價,故依誹謗罪判處謝忠良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20]

2013年訴訟[編輯]

2013年4月11日,《台灣壹週刊》第620期報導,台北市議員賴素如有藏匿太極雙星弊案重要證物之嫌,包括筆記與單據都叫吳姓助理與沈姓助理搭飛機帶出國[21]。吳沈二人因此控告《台灣壹週刊》社長裴偉、總編輯邱銘輝、專案組負責人謝忠良、該篇報導撰稿記者許碩穎等編採人員6人加重誹謗罪。台灣士林地方法院判決,該篇報導所稱助理出國時間與實際情形不同,沈姓助理接到《台灣壹週刊》查證電話時已明確澄清,故認定該刊未善盡查證責任,故判決謝忠良等編採人員4人各拘役45至55天,裴偉與邱銘輝無罪。2014年11月18日,台灣士林地方法院判決,《台灣壹週刊》應賠償賴素如新台幣50萬元與吳沈二人各新台幣30萬元,且必須在四大報刊登道歉聲明;賴素如回應,法院判決可謂遲來的正義,但相關不實報導對她名譽所造成的傷害已經無法回復[22]。2014年11月19日,台灣高等法院判決,該篇報導確實疏於詳細查證,但內容與公益有關、疏忽情節不嚴重,故判決謝忠良與許碩穎各拘役55天、緩刑2年,維持裴偉與邱銘輝無罪,改判未撰寫涉及誹謗內容的記者2人無罪,全案定讞,台灣壹傳媒法務經理葉錫波表示感謝法官從輕量刑[23]

2018年8月25日 星期六

2018-08-25為ㄌ他家孩子一定要贏我 竟然在我家門口吵著叫我刺青 說什ㄇ一定要刺青個龍鳳什ㄇ什ㄇㄉ

45歲悲慘人生



前面文章不是說
開泰式按摩院ㄉ楊麒米   小學就保護管束ㄉ江淑娜就是江佳娜   今年就更年期或再3個月就已經更年期老到沒有月經ㄌㄇ
說什ㄇ玉珮有紋路ㄉ徐明良家ㄉ大女兒徐珮紋   再1年3個月或2年3個月就老到更年期沒有月經ㄌㄇ
妓女院ㄉ老鴇李燕妮   在2年又3個月也更年期老到沒有月經ㄌㄇ
還有小學就保護管束ㄉ江志強   再3個月已經實歲40歲或實歲41歲   再1年2年就實歲42歲虛歲43歲大概50歲ㄌㄇ
好ㄌ
這下子
這些人老ㄌ   還在被人養一輩子   還在被人疼愛一輩子   但是依舊因為台語被人看現現   就是一生沒救ㄌ
而學習他們這些模範想繼續成功被人疼一輩子養一輩子ㄉ其他ㄉ孩子  
他們ㄉ家長也因此看到自己家ㄉ孩子學這樣一生也一定沒救ㄌ
現在這些附近前面人家後面人家ㄉ這些鄰居ㄉ家長竟然說什ㄇ
我ㄉ孩子一定要贏徐國芳
徐國芳一定要刺青
可是前幾個月
他們這些前面人家和後面人家竟然還驕傲ㄉ高姿態ㄉ說什ㄇ
徐國芳  現在四技二技沒有ㄌ  徐國芳沒有學歷ㄌ
我ㄉ臉和身材和眼睛沒有毀掉
現在又有五專學歷
徐國芳毀容毀身材毀眼睛  現在連學歷都沒有  我贏ㄌ
一個什ㄇ都有ㄉ孩子  現在竟然還說什ㄇ只有把我這個什ㄇ都沒有ㄉ徐國芳刺青刺個龍鳳什ㄇ什ㄇㄉ   他們ㄉ孩子才能贏
真是太差勁ㄌ

2018年8月21日 星期二

2018-08-21 接下來就是吃更年期ㄉ飲食和更年期生活保健ㄌ 我會煮東西吃 加上本身嘉藥科大念ㄉ是營養相關科系 這點我沒問題 倒是忌口忌油膩忌重鹹 對我而言 我倒是覺ㄉ有點難 不過爸爸說 壞習慣很容易很快速就能改ㄉ 所以我要趕快改重鹹ㄉ壞習慣囉

45歲悲慘人生


更年期保健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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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年期婦女的飲食保健與荷爾蒙療法
200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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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年期婦女的飲食保健與荷爾蒙療法 
 
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發表一項研究報告,指婦女長期使用荷爾蒙療法,心臟病、中風、乳癌及血栓罹患率將提高,讓許多婦女不敢再用藥,取而代之的是各種保健食品不過,醫師發現,許多更年期婦女同時補充多種維他命及中草藥,長期使用恐有過量之虞,仍可能危害健康。 因擔心長期用藥副作用,國內約僅十分之一更年期婦女接受荷爾蒙療法,其他婦女也有自己的「保健」之道;根據美國統計,超過30%更年期婦女選擇保健食品或另類療法作為更年期養生法,但其中高達70%並未和醫師提及這些方法,擅自使用的結果,常讓醫師看得冷汗直流。 更年期婦女最常見的就是為預防骨質疏鬆,大量補充鈣,但是,患者又吃鈣片、又補充綜合維他命,結果造成維他命D3過量,長期下來不但造成高血鈣、電解質不平衡,也容易產生結石,嚴重的甚至連肌肉都出現結石、纖維化的現象,相當危險
另外,還有人長期使用草藥製劑金絲桃,但由於這種具有抗憂鬱效果的草藥,可能與其他抗憂鬱劑等精神科用藥產生交互作用,造成劑量加重,導致更年期婦女出現嗜睡、情緒不穩等現象;而中藥當歸及人參也是許多更年期婦女愛用的「補品」,不過,大量當歸有抗凝血作用,且當歸具有光敏感性,常吃當歸的婦女若曝曬在大太陽下可能增加罹皮膚癌機率;而人參雖滋補,具穩定情緒作用,但性屬燥熱,若用得不當,反而讓人更焦躁不安。
目前醫界將更年期婦女荷爾蒙療法定位為治療熱潮紅、心悸等更年期症狀,無法用於預防其他疾病,且不建議婦女長期用藥,要求至少每年重新評估用藥劑量,希望能以最低有效劑量,減少用藥副作用
植物性雌激素雖無法完全取代藥物,但更年期婦女仍可多選擇黃豆製品、苜蓿芽、櫻桃、蘋果、茄子、大蒜等富含植物性雌激素的食品,以減輕更年期症狀;另外,多吃富含維他命C的新鮮水果,攝取含維他命E 的蛋黃、肝臟、牛奶、綠葉蔬菜或多用胚芽、玉米、花生油等,以及含維他命B群的全榖類、牛奶、酵母、海藻、核果類等,也可增加免疫力,促進血液循環、改善臉部潮紅,減輕沮喪、倦怠及情緒不安。 除了均衡飲食外,也可多散步、快走,以適度運動增加骨質密度,促進血液循環,並培養自己的興趣,享受沒有生育負擔的「黃金」時期。  
  
 
     
       資料來源:轉載自台灣家庭醫學醫學會 
 
 





2018-08-21再3個月我就實歲40歲虛歲41歲老到沒有月經 我就更年期囉 我ㄉ一生最驕傲ㄉ願望要實現ㄌ 我一生沒結婚沒有領養小孩沒有生小孩 最驕傲ㄉ最重要ㄉ事情是我一生沒有交過男朋友和女同性戀女同志沒有戀愛過 我一生清清白白乾乾淨淨ㄉ 再3個月我更年期到ㄌ 就要實現願望ㄌ 不過還沒過完一生 所以清清白白ㄉ人生仍需繼續加加油 不過 哈 我老到沒有月經不能生育ㄌ 我終於可以不愧對祖先和列祖列宗ㄌ


45歲悲慘人生



40一朵花!女人必知9更年期症狀



(關鍵字: 更年期 , 美魔女 , 停經 , 熱潮紅 , 40歲
女性朋友40歲以後,會是嬌豔動人的美魔女,還是令人畏懼的虎姑婆,沒有絕對答案,但肯定的是,進入更年期,身心可能面臨極大轉變。了解更年期、學會面對她,才能自在度過,活得更自信美麗!



根據內政部2013年6月底的統計,有278萬名介於40至54歲的女性正值更年期階段。林口長庚紀念醫院婦產部前部主任、台灣更年期健康學會理事長李奇龍醫師指出,女性到了40歲以後,卵巢功能慢慢退化,荷爾蒙的分泌逐漸減少,有些人症狀輕微沒感覺,有人則症狀嚴重,甚至干擾固定作息
長庚醫院名譽院長、長庚大學婦產科教授,也是台灣更年期醫學會創會理事長黃國恩解釋,判斷女性更年期的指標是卵巢,卵巢擁有分泌雌激素及排卵兩大功能,卵巢從旺盛狀態衰退到消失的過度時期,也就是婦女從有生育能力進入到不能生育的過度階段,稱為「更年期」(climacteric)。女性更年期通常會持續10年左右,包括停經前、後的日子,可分為兩個時期
■停經周邊期(perimenopause):有人稱「近更年期」,卵巢功能漸衰退,經血量異常、月經週期不穩定,為停經做準備,典型症狀有睡眠障礙、熱潮紅、情緒不穩、過度冒汗、外陰乾澀、性交疼痛等,通常出現在45至55歲之間,但有人會提早至40歲,會持續4~5年,不了解原因的女性甚至有恐慌及焦慮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