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民國57年)年9月1日,是台灣非常重要的日子。這一天是九年國民義務教育正式實施日,也是全國"國民中學"(以前稱為"初中")的統一開學日。
當時的總統蔣介石受到1967年以色列「六日戰爭」勝利的啟示,裁示:務須在最短期限內,促其九年國民義務教育實現,是所至囑!同時,也向全國軍民同胞們,鄭重宣布自民國五十七學年度起,實施九年國民義務教育;從宣布到實施只有短短一年。因為關乎當時國小六年級生升學,這類重大的學制改變,必需在至少一年前公布,而這項政策正好在剛好一年前公布。
民國五十七年一月總統公布「九年國民教育實施條例」,其第二條明確界定國民教育分為二階段:前六年為國民小學,後三年為國民中學。第八條則宣示九年國民教育的重要原則為:國民教育之課程採九年一貫制和國民中學之教育在繼續國民小學之基礎。
為配合九年國民教育的實施,民國五十七年元月,教育部公布「國民小學暫行課程標準」,明訂:「九年國民教育分為兩個階段:前六年為國民小學,後三年為國民中學,其課程編制採九年一貫精神。」
當時的總統蔣介石受到1967年以色列「六日戰爭」勝利的啟示,裁示:務須在最短期限內,促其九年國民義務教育實現,是所至囑!同時,也向全國軍民同胞們,鄭重宣布自民國五十七學年度起,實施九年國民義務教育;從宣布到實施只有短短一年。因為關乎當時國小六年級生升學,這類重大的學制改變,必需在至少一年前公布,而這項政策正好在剛好一年前公布。
民國五十七年一月總統公布「九年國民教育實施條例」,其第二條明確界定國民教育分為二階段:前六年為國民小學,後三年為國民中學。第八條則宣示九年國民教育的重要原則為:國民教育之課程採九年一貫制和國民中學之教育在繼續國民小學之基礎。
為配合九年國民教育的實施,民國五十七年元月,教育部公布「國民小學暫行課程標準」,明訂:「九年國民教育分為兩個階段:前六年為國民小學,後三年為國民中學,其課程編制採九年一貫精神。」
參考資料
當時沒有上國中義務教育的
政府實施配套措施 實施了10幾年
當時亂七八糟
但是那些人還是沒有救
只有國中以上學歷的才有救
如今要高中職免試
舊事將重演
政府難道要繼續實施10幾年配套措施
以補齊學歷給沒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國民嗎
一定還是亂七八糟吧
當時57年時 國中畢業已經是社會很精英中的精英了
後來只有國中畢業像什麼 大家心裡有數
學校也會有關門大吉 或 改制收低階的學校
大家好自為之吧
以後大專學歷 大家也心裡有數了
像57年的國中畢業生 有工作便沒工作
連政府的免學歷初等考都沒得考
完全喪失權益
我也得趕快補齊學歷
因為將來是
台大成大那種變成四年制技術學院
師院師大那種的做二年制或五年制專科學校
二技四技降級做高中職學校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