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2日 星期一

2017-06-20中正大學外文系大學部英語畢業門檻是全民英檢中高級複試或高級初試


45歲悲慘人生



  國立中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 學士班學生「英文能力」畢業資格檢定暨實施辦法

                  100 年 11 月 29 日 100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系課程會議通過 100 年 12 月 27 日 100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3 次系務會議通過 101 年 5 月 22 日 100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3 年 11 月 4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系課程會議修正通過 103 年 12 月 16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4 年 4 月 21 日 103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系課程會議修正通過 104 年 5 月 26 日 103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4 年 10 月 13 日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院課程會議通過                              104 年 11 月 16 日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校課程會議通過

                  

第一條  依據國立中正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學士班學生「英文能 力」及「資訊能力」畢業資格檢定暨實施辦法,以及外國 語文學系(以下簡稱本系)100 學年第 2 學期第 2 次系務會 議決議,本系學士班學生在規定修業年限內,除修滿應修 學分外,「英文能力」必須達到本系檢定標準,方具備畢業 資格,特訂定本系學士班學生「英文能力」畢業資格檢定 暨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實施目的:為提昇本系學士班學生英文能力,使學生在畢 業前,藉由通過英文能力檢定,裨益學生升學或就業之生 涯規劃。 第三條   實施對象:本辦法以本系 101 學年度(含)以後入學之學 士班學生為實施之對象。 第四條 檢定方式及標準:學生需參加校外具公信力之英文能力檢 定考試。本系及格標準如下:

考試類別 本系之標準 托福紙筆測驗(TOEFL ITP) 560 分(含)以上 托福網路化測驗(TOEFL-iBT) 80 分(含)以上 全民英語能力檢定測(GEPT) 中高級複試或高級初 試(含)以上 多益測驗(TOEIC) 800 分(含)以上 國際英文語文測試(IELTS) 6.5 級(含)以上 劍橋職場外語檢測(BULATS) CEF C1(含)以上

 
第五條 登錄方式:通過檢定之學生至遲應於畢業當學期(第一學 期為一月卅一日,第二學期為七月卅一日)至本校語言中 心完成成績登錄。學生之歷年成績表上將註記畢業門檻通 過「英文能力」檢定,以證明該學生具有本系「英文能力」 之畢業資格。

第六條 本系學士班學生已參加校外具公信力英文能力檢定,但於 大三下學期結束前,未達本系英文能力畢業資格者,須於 大四選修並通過語言中心進階課程(含)以上/系進階課程 (含)以上。該課程不計入畢業學分。

第七條 本辦法經系、院及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後公布實施,修正 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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