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3日 星期二

2017-06-25真理大學英美語文學系大學部英文畢業門檻是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

45歲悲慘人生


真理大學英美語文學系英語能力檢定實施要點
                                                        97 年 3 月 12 日 96 學年度第二學期系務會議通過 97 年 5 月 29 日 96 學年度第二學期院務會議通過 99 年 12 月 29 日 99 學年度第一學期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0 年 1 月 24 日 99 學年度第二學期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101 年 3 月 14 日 100 學年度第二學期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1 年 3 月 30 日 100 學年度第二學期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101 年 3 月 30 日 100 學年度第二學期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104 年 3 月 4 日 103 學年度第二學期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4 年 3 月 10 日 103 學年度第二學期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104 年 3 月 23 日 103 學年度第二學期教務會議認可通過 104 年 6 月 17 日 103 學年度第二學期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4 年 10 月 21 日 104 學年度第一學期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105 年 1 月 4 日 104 學年度第一學期教務會議認可通過
第一條 真理大學英美語文學系(以下簡稱本系)為確保學生英語能力之水準,依本校「學則」 第四十四條規定,訂定「英美語文學系英語能力檢定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第二條 100 學年度起入學本系日間學制大學部學士班學生於規定修業年限內除修滿規定科 目與學分、成績及格外,尚須通過本要點的畢業標準,始具畢業資格。
第三條 達到以下語言能力考試標準之一者,視為通過本系英語能力畢業標準:
檢定考試名稱 通過標準 1.全民英檢(GEPT) 中高級(初試)以上 2.劍橋大學英語能力認證分級測驗 (Cambridge Main Suite) First Certificate in English (FCE)以上 3.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 (BULATS) ALTE Level 3 以上 4.外語能力測驗(FLPT) *三項筆試總分:240 以上 *口試:S-2+以上 5.CEF 語言能力參考指標 B2(高階級)Vantage 6.托福(TOEFL) *紙筆型態 (PBT):500 以上 *電腦型態 (CBT):180 以上 *網路型態 (IBT):64 以上 7.多益測驗(TOEIC) 700 以上 8.大學校院英語能力測驗(CSEPT) 第二級 330 9.IELTS 5 以上 10.外語領隊人員(英語)、外語導遊 人員(英語)考試 及格 11 參加本校推廣部托福模擬測驗 500 以上
第四條 通過第三條規定之學生,須於三年級第二學期期末考二週前持有效成績單至本系經 審查通過後,彙送語言中心統一造冊彙送教務處註冊組於畢業成績單上加註「通過 英語能力檢定」。
第五條 學士班三年級第二學期結束前未通過第三條規定之學生,務必修習本系於四年級開 設的「進修英文」2 學分。修習未及格者,應繼續選修至通過為止;惟該課程不列計 畢業學分。
第六條 本規則未盡事宜,依學位授予法、學位授予法施行細則及有關教育法令辦理之。
第七條 本規則經系務會議、院務會議通過,提教務會議認可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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