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歲悲慘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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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4 次課程與教育諮詢委員會訂定(98.01.08)
97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98.03.26)
97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6 次系務會議修訂 (98.05.21) 第一條 為落實「教學品保」並提升本系學生畢業後之升學與就業競爭力,特訂 定「應用外語系畢業門檻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系日間部四技學生之畢業門檻規定如下: 95 學年度入學學生,於入學後畢業前需通過全民英檢中級(含)以上、 TOEIC 600 分(含)以上或 TOEFL PBT 500 分(含)以上,始符合畢業資格。 96 學年度以後入學學生,於入學後畢業前需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 (含)以上、TOEIC 700 分(含)以上或 TOEFL PBT 530 分(含)以上,始符 合畢業資格。 第三條 學生符合前條之規定者,需將成績單正本、影本送交系辦公室,正本驗 畢後發還,始取得課程規劃表上「語言能力檢定」必修 0 學分之成績。 (分數對照標準如附錄一、畢業門檻審核流程圖如附錄二) 第四條 學生於四年級上學期個別加退選結束前未通過畢業門檻者,得於四年級 上學期參加本系開設「語言檢定」2 鐘點、0 學分課程,唯應檢附在本 校就學期間 2 次已參加英語文能力檢定之成績單。 第五條 參加「語言檢定」課程之學生,仍需於該學期參加至 1 次英語語言檢 定測驗,並於該學期結束前繳交成績單予授課老師,始能取得該門課之 學期成績。 若該次證照分數達到畢業門檻者,則比照附件 1「分數對照表」計分。 第六條 「語言檢定」課程之評分方式為:課堂分數佔 50%、該學期參加英語語 言測驗成績佔 50%。 前項測驗成績對照多益(TOEIC)測驗成績之計分標準如下表: 適用者 多益(TOEIC)測驗成績 核定成績 501 分~550 分 65 95 學年度 入學者 551 分~599 分 70 601 分~650 分 65 96 學年度 起入學者 651 分~699 分 70 第七條 本辦法經課程與教育諮詢委員會訂定,經系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修 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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