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歲悲慘人生
嶺東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四年制日間部學生英語能力檢核實施要點 97年5月14日96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系(科)務會議訂定 100年2月23日9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修正通過 100年2月23日9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0年5月23日99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課程委員會修正通過 100年5月23日99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1年9月14日101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課程委員會修正通過 101年9月14日101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3年2月20日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修正通過 103年2月20日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4年9月9日10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修正通過 104年9月10日104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 嶺東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應用外語系(以下簡稱本系)為增進學生英語能 力,依據「嶺東科技大學日間部及進修部專業證照畢業門檻」,訂定「嶺東科技大
學應用外語系四年制日間部學生英語能力檢核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自入學年度起,本系四年制日間部學生,除應依本校學則規定,修滿應修之學分 外,其英語能力檢測,應具有下列各項檢核項目之ㄧ,始可畢業。非本國籍學生 或學習障礙學生之英語能力檢核、輔導及抵免,得由本系視需要另行辦理。
(ㄧ) 全民英檢中級初試通過;
(二) 97-100學年度入學學生,多益測驗500分(含)以上;101及102學年度入
學學生,多益測驗600分(含)以上;103學年度(含)以後入學學生,多益
測驗650分(含)以上;
(三) 103學年度入學學生,大學校院英語能力測驗(CSEPT)第一級170~240或第
二級180~239;104學年度(含)以後入學學生,大學校院英語能力測驗
(CSEPT)第二級180~239;
(四) 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B1 相同等級之語文證照;
(五) 其他具有國際性公信力之測驗成績,經本系課程委員會審核通過者。
三、 凡具有前條各項情形之ㄧ者,應提出申請,並檢附成績單影本一份,經本系審核
通過後,始通過本系英語能力畢業門檻。
四、 學生英語能力檢核之輔導措施如下:
(一) 本系學生如未能具有第二點檢核項目者,應於第三學年度第二學期結束前
參加前述第二點列舉之任一測驗,如考試成績達規定者,則免修「外國語
文檢定」課程;未能通過者,必須檢附自入學年度起至少2次上述第二點
測驗成績單,且須於畢業前修習36小時2學分之「外國語文檢定」課程。
(二) 「外國語文檢定」課程於四年級開課,四技一、二、三年級學生不得修習。
學生於修習「外國語文檢定」課程期間,參加第二點之任一英語文能力檢
測成績達系訂標準者,得申請停修該課程。
五、 本要點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六、 本要點經系課程委員會議及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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