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指定科目考試
一、考試日期及時間: (一)考試日期:107 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3 日。 (二)日程表:
時間\科目\日期 7月1日 (星期日)
7月2日 (星期一)
7月3日 (星期二) 備 註
上
午
8:35 預備鈴響(考生持身分證件入場)
9:00 截止入場 9:40 始可離場 8:40 - 10:00 物 理 數學乙 歷 史 10:45 預備鈴響(考生持身分證件入場) 11:10 截止入場 11:50 始可離場 10:50 - 12:10 化 學 國 文 地 理
下
午
1:55 預備鈴響(考生持身分證件入場) 2:20 截止入場 3:00 始可離場 2:00 - 3:20 生 物 英 文 公民與社會 4:05 預備鈴響(考生持身分證件入場) 4:30 截止入場 5:10 始可離場 4:10 - 5:30 -- 數學甲 --
各科考試時間均為 80 分鐘,考生應遵守下列規定:
1.各節考試開始前 5 分鐘打預備鈴,鈴響時即可入場。除因生病或特殊原因經監試 人員同意外,入場後至考試開始 60 分鐘內不得離場。 2.入場後至考試開始鈴響前,不得翻閱試題本,並不得書寫、畫記、作答。 3.考試開始 20 分鐘後不得入場。 4.考試開始鈴響時,即可開始作答;考試結束鈴響畢,應即停止作答。 (三)如遇颱風、地震、洪水等重大天然災害、傳染病流行或其他重大事故,致全部科目 或部分科目不能如期進行考試時,由本中心與教育部、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等相 關單位會商後,另依相關規定統一發布緊急措施或補考時間,考生應予配合,不得 異議。
二、測驗範圍及題型 (一)考試科目、測驗範圍
1.考試科目:包括國文、英文、數學甲、數學乙、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物理、 化學、生物等10 科,考生可自由選考。選考科目不得少於 3 科,惟已報考 107 學 年度大學術科考試者,不得少於 2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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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試範圍
考試科 目
測驗範圍 課綱依據
國 文
高一必修科目國文、高二必修科目國文 高三必修科目國文
101 課綱
英 文
高一必修科目英文、高二必修科目英文 高三必修科目英文
99 課綱
數學甲
高一必修科目數學、高二必修科目數學 B 版 高三選修科目數學甲 I、高三選修科目數學甲 II
99 課綱微調
數學乙
高一必修科目數學、高二必修科目數學 A 版 高三選修科目數學乙 I、高三選修科目數學乙 II
99 課綱微調
歷 史
高一必修科目歷史、高二必修科目歷史 高三選修科目歷史
101 課綱
地 理
高一必修科目地理、高二必修科目地理 高三選修科目地理
99 課綱
公民與社會 高一必修科目公民與社會、高二必修科目公民與社會 高三選修科目公民與社會
99 課綱
物 理
必修科目基礎物理一、必修科目基礎物理二 B 選修科目物理
99 課綱微調
化 學
必修科目基礎化學(一)、必修科目基礎化學(二) 必修科目基礎化學(三)、選修科目化學
99 課綱微調
生 物
必修科目基礎生物(1) 必修科目基礎生物(2)(應用生物)、選修科目生物
99 課綱微調
(二)題型
考試科目除國文以及公民與社會全為選擇題外,其餘各科目均有選擇題及非選擇 題兩大題型,數學甲與數學乙可能有電腦可讀的選填題,其內容及計分方式詳見 本簡章成績計算相關規定。
三、成績計算 (一)各科之考生成績取至小數第二位,第三位四捨五入,滿分皆為 100 分。計分方式以 各該科試題本之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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