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日 星期一

2014-12-01看吧 不及格和不及格複查兩者沒有成績分數的

40歲悲慘人生


術科測試成績之評定,按各職類試題所訂評分標準之規定辦理,採及格、不及格法或百分比法(另加註術科總分);術科測試成績經評定後,由術科試務辦理單位函送主辦單位,據以寄發技能檢定成績通知單。

七、對於學、術科測試成績有異議欲申請成績複查者,應於接到學、術科成績通知單之日起15日內(以郵戳為憑),填具成績複查申請單及貼足額掛號回郵(25元)信封(請書明申請人姓名及地址)寄至辦理單位,逾期不予受理,且複查成績學術科各以一次為限。

八、申請成績複查者,不得要求重新評閱、申請閱覽或複印答案卷(卡)及評審表、提供各細項分數或術科測試試題之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題庫命製人員、監評人員或閱卷人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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