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1日 星期二

2026-04-01 如果我真ㄉ可以如我一生所願 不婚不生不領養小孩 我死後萬一我有遺產和我自己ㄉ書籍包括紙本書和電子書和我ㄉ那些珠寶和還沒買ㄉ珠寶店ㄉ鎮店之寶 我想給我2哥哥和大嫂ㄉ兩個姪女徐芮禾和徐橙涵 但是現在我只是50歲老ㄌ 我還活ㄉ很好ㄚ 所以我自己ㄉ財產還是我ㄉ



不婚不生遺產給誰,刪手足特留分法務部表態! 他曝繼承2狀況:遺願別變遺憾

李瑋萱 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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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國民黨立委提出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的民法修法版本。示意圖,與新聞個案無關。(資料照,柯承惠攝)© The Storm Media




繼承爭議時有所聞,為因應高齡化、少子化家戶結構改變,台灣遺囑協會在2025年9月發起「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連署,主張檢討《民法》保障兄弟姊妹享有遺產「特留分」的條文,避免被繼承人立下遺囑卻無法按自行意志分配遺產,引發民眾響應。對此,長期關注此案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日前預告,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將在今(1)日審查「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民法修正草案,他也強調,修法「不是」剝奪兄弟姊妹繼承權;總統府國安會諮詢委員林志潔則認為,手足特留分與早年社會加護結構有關,當然法與時俱進,但她認為,若要刪除特留分,建議撫養義務也可以一併調整。對此,法務部今表示贊同修法方向,但認為應採取相關配套。







據台灣遺囑協會臉書,法務部長鄭銘謙在3月18日表示,已正式啟動民法繼承編修法程序,規劃分三階段推進,包含優先處理特留分制度改革與相關配套、 遺囑相關條文修正、重新彙整2014年修法建議。台灣遺囑協會指出,若時程急迫,將優先就「特留分」與「遺囑自由」兩大議題先行提案,此外也將參考日本的「繼承貢獻分」制度,以以實際照顧、付出程度作為分配依據。協會也在3月28日表示,司法委員會4月1日將排審民法第1223條修正草案,「廢除手足特留分修法露第一道曙光!」

贊成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修法?法務部盼有配套

司法委員會今併案審查國民黨立委吳宗憲、陳菁徽等人所提「民法第1223條條文」修正草案,對於多位立委提出刪除手足特留分修法,根據《中央社》報導,法務部表示贊同修法方向,但為求法制完善,建議考量不同個案情況適用的公平性,採取相關配套較為周全。法務部指出,特留分有死後扶養的性質,應一併考量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後,對於不能維持生活且無謀生能力的兄弟姊妹該如何因應,以評估最佳的修正方式,才能符合不同個案的情況及公平性,避免僅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而造成個案適用結果的不公平。

兄弟姊妹特留分是什麼?生前立遺囑也沒用?

究竟何謂「特留分」?吳宗憲過去曾在臉書說明,也就是法律強制規定的「保底」遺產,無論遺囑如何分配,這部分都要留給法定繼承人,順位依序為子女、父母,兄弟姊妹,但若遺屬只剩配偶和手足,兄弟姊妹即可主張「特留分」,分走一部分的遺產,這可能產生問題。吳宗憲近日也在臉書談及提出修法的理由,因「手足特留分」是1930年制訂的,早已跟不上現代家庭,現行民法規定,若一個人沒有子女、父母,兄弟姊妹除了是法定繼承人,還享有「特留分」保障,即便被繼承人「生前立遺囑」,要把財產留給真正照顧、陪伴他的人,關係疏遠的兄弟姊妹仍可依法主張特留分。

特留分修法後手足分不到財產?兩種狀況一次看

對於修法後是否手足就分不到財產?吳宗憲說明,情況一是「沒有」立遺囑(維持現狀),修法後兄弟姊妹依然是第三順位「法定繼承人」;情況二「有」立遺囑,也就是本次修法重點,應回歸遺囑自由,財產本就該自己決定留改誰,法律不該讓遺願變成遺憾。林志潔今則在臉書表示,基本上贊同擴大個人對自己財產的處分權,但權利與義務要相當,民法設有扶養條款,兄弟姐妹在4種情況下有可能變成撫養義務人;反之,若民眾單身且無直系血親,無謀生能力無法維持生活時,兄弟姊妹也可能要承擔他的撫養責任的,因此他認為,沒有基本的遺產特留分保障,卻可能要承擔撫養責任的風險,並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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