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錢也逃不了! 國防部修法閃兵「最少關1年」踩這紅線刑責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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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中心/黃依婷報導
王大陸去年被爆出花費大筆金錢規避兵役,擴大抓出演藝圈閃兵案。(圖/記者鄭孟晃攝影)
藝人王大陸於2025年2月被爆出花費大筆金錢規避兵役,檢警深入追查後,發現疑似存在協助偽造醫療證明的管道,案情逐步擴大,從個人事件擴大成演藝圈連鎖效應,不只牽動司法調查,也重創多位藝人形象與生計。對此,近日國防部也預告,將修正《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加重刑責。
國防部近日公布《妨害兵役治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本條例自29年6月29日公布施行,曾經12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公布日期為111年5月18日。鑑於近年逃避兵役案件經法院判決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並以易科罰金執行居多,恐衍生錯誤社會認知,致難以嚇阻有心人士犯罪意圖,影響兵役制度之公平性,不利國家安全與社會公信,爰修正本條例。
國防部也曝光修正要點,首先是修正條文第3條及第4條,針對逃避徵兵處理或逃避預備軍官、士官、常備兵或補充兵現役之徵集等罪,增列最低法定刑為1年有期徒刑。
國防部同時修正條文第5條及第8條,針對逃避動員、臨時召集,或應受預備軍官、士官、常備兵或補充兵現役之徵集、動員召集或臨時召集,於入營前逃亡罪,增列最低法定刑為1年有期徒刑。
國防部指出,修正條文第7條,增列逃避兵役逾除役年齡後,始經查獲者,加重其刑至3分之2,最後是修正條文第13條,針對煽惑、唆使、庇護、便利等幫助他人逃避兵役之罪,增列最低法定刑為1年有期徒刑,並增列頂替或介紹他人頂替徵兵檢查之犯罪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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