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園教師證 | Teachers Certificate
經登記或檢定合格之教師,脫離教學工作連續達十年以上者,如重任幼稚園教師時,必須重行申請登記或檢定
98幼托整合,擁有幼稚園教師證才能擔任教保員,若無則只能擔任保育員或助理
證照資訊
報考資格
大學畢業修畢普通課程、專門課程及教育專業課程者,得向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參加半年教育實習,成績及格者,由師資培育之大學發給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才得以參加教師資格檢定考,通過後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教師證書.
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103年1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考試費用
N$1,000元
考試內容
一、共同科目:
考試地點
此為國家考試,考試地點全台分四區:台北、台中、高雄、花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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