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4日 星期六

2025.06.14 40歲更年期開始後 開始可能生下唐氏症寶寶 使用檢測公司和醫院ㄉ檢查ㄉ全方位胎兒染色體檢測和胎兒高層次超音波檢查 即使報告出來是低風險 因為並非所有胎兒先天異常均可檢查出來 依舊可能生下唐氏症寶寶

 





染色體檢測低風險!女子仍生下「唐寶寶」怒告醫院求償千萬

洪靖宜 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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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方法院。(本報資料照)







陳姓女子委託檢測公司進行全方位非侵入性胎兒染色體檢測,報告記載為「Low Risk」(低風險),懷孕中期也到醫院進行產檢,進行胎兒高層次超音波檢查時也沒發現異狀,但陳女生下寶寶後,卻確診為唐氏症。陳女告檢測公司和醫院,求償1580萬元,高雄法院審理後,判陳女敗訴。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姓女子於2018年年中懷孕後,就在高醫進行定期產檢,於同年7月至某檢測公司做染色體檢測,進行全方位非侵入性胎兒染色體檢測,於檢測項目欄「21號染色體三染色體症(唐氏症)」結果記載為「Low Risk」(低風險)。

陳女於10月進行胎兒高層次超音波檢查時,也沒有發現異常,直到2019年1月23日寶寶出生時,就被發現疑似患有唐氏症,最後送染色體檢查後,確定為唐氏症。






陳女認為懷孕期間,檢測公司和高醫都沒有檢測出異狀,未即時採取中止妊娠措施,或未再進行羊膜穿刺抽取羊水檢體及分析等進一步檢查,孩子終生都需受人照顧,因此向高醫和檢測公司提告求償1580萬元。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高醫指,高層次超音波檢查敏感度及專一性有其限制,並非所有胎兒先天異常均可檢査出來,高層次胎兒超音波檢查未檢查出異常,不代表胎兒100%正常、沒有疾病,胎兒是一個持續長大的個體,無法由單次檢查就斷言以後均不會有任何異常發生,有些疾病會在較大週數或甚至在出生後才出規。

該檢測公司也說,公司從未宣稱或保證檢測契約可準確檢測唐氏症、愛德華氏症或巴陶氏症,且檢測契約同意書明確載明,胎兒染色體檢測報告只呈現當次檢體數據,並非醫學診斷及確診依據,縱使風險很低仍無法保證胎兒絕對正常,無染色體異常的風險,產婦仍需接受跟進診斷檢測,以排除染色體異常情況;陳女與公司簽約進行檢測時,已明白檢測報告非確診依據,尚有風險存在,決定不再進行羊膜穿刺等進一步診斷並產出唐氏症女嬰,是個人風險承擔結果,公司沒有侵害中止妊娠的自主決定權,該公司無過失。

法官綜合相關事證後,認定醫院在高層次超音波檢查時,醫師檢查及判斷並無違反醫療常規,檢測公司在檢體採樣、送運、檢測等過程也沒有發生錯誤,且檢測過程中已針對風險及侷限性詳盡告知,因此駁回陳女之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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