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歲悲慘人生
中華民國商業職業教育學會104年度(第21屆)英語能力測驗報名表
(粗黑框部分考生請勿填寫)
考區
學校
試場
浮貼一吋
半身照片
背面請書寫
姓名、班級
參加證號碼
姓名 身分證字號
報考級別 級 出生日期 民國 年 月 日
聯絡電話 就讀學校
部別
□日間部 □夜間部
□進修學校
科別年級
班別
座號
地址 □□□
填寫報名表須知:
一、請參加者以正楷確實填寫(考區學校欄、試場欄及參加證號碼欄由考區承辦人填寫)。
二、身分證字號欄,外籍人士請填寫效期內台灣居留證號碼。
三、身心障礙考生如需考區配合協助者,請向考區學校索取需求申請表填寫,由考區審核後視情況給予配合;
未於報名時提出申請者,測驗當日歉難臨時安排。
請黏貼身分證影本
( 正 面 )
配合個資法實施,請簽妥下列個資法同意書
配合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本人同意下列相關事項:
同意中華民國商業職業教育學會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
定蒐集、處理及運用本人之個人資料,以利英語能力測驗
報名資料建檔與進行相關業務。
考生同意簽名:
家長(監護人)簽名:
(未成年之考生,請家長(監護人)簽名同意)
中華民國商業職業教育學會
104年度(第21屆)英語能力測驗參加證
<考生注意事項>
1.測驗日期:民國104年11月15日(星期日)
2.
級 別 預 備 時 間 測 驗 時 間
一 級 10:40~10:50 10:50~12:30
二 級 08:50~09:00 09:00~10:20
三 級 10:40~10:50 10:50~12:10
四 級 08:50~09:00 09:00~10:20
3.預定104/12/15(二)開放線上查詢成績,請考生保留
參加證號碼,以備考後網路查詢成績之用。
4.申請複查成績請於104/12/31(四)前向考區或商教
學會提出申請,逾時恕不再受理申請。
5.測驗日如遇颱風或不可抗力因素,本會將順延一
週或擇期再辦,屆時另行公告。
6.本會網址:www.cves.org.tw
聯絡電話:(02)2321-8065轉11
7.試場規則請詳見背面。
牢貼一吋
半身照片
背面請書寫
姓名、班級
姓名
報考
級別 級
就讀
學校
科別
年級
班別
年 班
考區
學校 試場
參加證
號碼
試 場 規 則
1. 請攜帶參加證及國民身分證(或IC 健保卡、學生證)正本並放置試場桌上,以便監考人員查對,如發
現相貌與報名時所貼照片不符者,其作答不予計分,亦不退費。
2. 請自備2B鉛筆及橡皮擦,非使用2B鉛筆作答或因橡皮擦擦拭不乾淨導致無法讀卡時,考生應自行負責,
不得提出異議。
3. 報考一級測驗之考生請攜帶2B鉛筆、橡皮擦、黑色或藍色原子筆及修正液;寫作測驗請用原子筆作
答,不得使用鉛筆作答,未依規定作答者,將扣減測驗成績5分。
4. 考生於預備鈴響時,依參加證號碼入座,由監考人員宣布測驗進行中應注意之事項。
5. 測驗鈴響後先聽力測驗,為不影響其他考生權益,遲到者不得進入考場,需於聽力測驗完畢後再准許
遲到者入場應試。
6. 測驗鈴響25分鐘後,凡遲到者均不得再入場應試,亦不得申請退費。請考生提前至考場確認試場位
置,避免影響考生權益。
7. 測驗開始前,考生須自行核對答案卡與參加證號碼是否相符,資料若有錯誤應立即告知監考人員處理。
8. 測驗鈴響後四十分鐘方可交卷離場,違者作答不予計分。
9. 測驗進行間禁止攜帶行動電話及其他電子通訊器材進入考場,違者(令其發出任何聲響或振動)將扣減
測驗成績5分。
10. 測驗進行間不得有左顧右盼、私語、抄襲他人答案、擾亂試場秩序或影響他人作答,如經勸阻無效,
將勒令退出試場,其作答不予計分。
11. 如有本規則未列之其他舞弊、不軌意圖情事或影響考試公平、考生權益之事項,得由監考人員予以記
錄,再由本會依其情節輕重予以適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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