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1日 星期五

2015-09-11時間又到ㄌ要報名商教會2級英檢ㄌ

40歲悲慘人生



中華民國商業職業教育學會104年度(第21屆)英語能力測驗簡章
一、測驗目的:
1.增進學生及社會人士學習英語之興趣並提升語文能力。
2.配合工商社會外語人才發展需要並提高個人職場競爭力。
3.提供客觀教學評量,增進國人英語程度,以利青年升學
或就業。
4.本會合格證書有助於學生第二階段推甄備審資料時之
審查。
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商業職業教育學會
(10053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122號3樓)
三、測驗日期:民國104年11月15日(星期日)
四、報名日期:民國104年9月21日起至10月2日止。
(報名截止日將配合各考區學校之規定)
五、參加對象:在校學生及社會人士均可報名。
六、報 名 費:
級  數  一 級  二 級  三 級  四 級
報 名 費  500元  350元  350元  350元
七、低收入戶學生報名費全免:
1.申請者應檢具下列文件:
(1)申請書(請自行至本會網站下載)。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報名表影本。
(3)鄉鎮市區公所開立的「低收入戶證明書」或「低收
入戶卡」正反面影本證明文件。(中低收入戶及里長
開立之清寒證明不具申請資格)
2.申請人對同一項測驗之同一級別重考時,不予補助。
3.於報名時未提出申請書將視同放棄。
八、報名方式:
1.欲報名之考生請準備一吋照片2張。
2.考區學校之學生請直接向該校承辦人員索取報名表報名。
3.個別報名之考生請至本會網站下載報名表並填寫後,
就近向可受理個人報名之考區學校報名。
4.可受理個人報名之考區學校名單,將於9/16公佈在
本會網站上。
5.報名專線:(02)2321-8065轉11
九、考區設置標準:
1.報名人數達180人以上(含180人)者,可申請設置考區。
2.報名人數不足180人時,請和本會聯絡與就近考區合併
測驗。
3.考區每一試場需自行配備錄音機乙台。
十、測驗時間:
級數  預  備  時  間  測 驗 時 間
一級  10:40~10:50  10:50~12:30 (100分鐘)
二級  08:50~09:00   09:00~10:20 (80分鐘)
三級  10:40~10:50  10:50~12:10 (80分鐘)
四級  08:50~09:00  09:00~10:20 (80分鐘)
※備註:1.測驗鈴響後先聽力測驗,為不影響其他考生權
益,遲到者不得進入考場,需於聽力測驗完畢
後再准許遲到者入場應試。
2.測驗鈴響25分鐘後,凡遲到者均不得再入場
應試,亦不得申請退費。
十一、各級分項能力及測驗題型:
項目  聽力能力  寫作能力  閱讀能力
一級
能聽懂專業英語
對話、簡短談話及
討論
能翻譯中英文句
及段落,並依照提
示撰寫不同主題
之文章
能從句子中之上下
文及結構推測單字
片語及句子的意義
,並完整理解不同主
題之文章
二級
能聽懂一般社交
英語
能正確使用短文
用語及詞彙
能了解各類文章及
求職所需之詞彙
三級
能聽懂日常生活
之溝通用語
能正確使用一般
文法與詞彙
能利用一般文法及
上下文推敲字的意
義及句子的內容
四級
能聽懂簡易英語
句子及對話
能正確使用簡易
文法及詞彙
能看懂簡易的英文
短文故事及常用的
標識
測 驗 題 型
一級
題數
二級
題數
三級
題數
四級
題數
聽 力
能 力
簡短談話  10  10  -  -簡短對話  10  10  10  10
看圖辨意  -  -  10  10
寫 作
能 力
文法結構  -  10  10  10
重  組  -  5  5  5
翻譯-中翻英  2  -  -  -寫作  1  -  -  -閱 讀
能 力
文意字彙  10  10  10  10
綜合測驗  5  5  5  5
閱讀測驗  10  10  10  10
※備註:1.一級聽力、閱讀能力及二、三、四級測驗試題均為選擇題,
採電腦閱卷,請以2B鉛筆於答案卡上作答。如有劃記不明顯
或因橡皮擦擦拭不乾淨及非使用2B鉛筆作答等,導致無法讀
卡時,考生應自行負責,不得提出異議。
2.一級寫作能力測驗請以黑色原子筆在答案紙上作答(可使
用修正液更正)。
3.一級寫作能力測驗採人工閱卷,經初、複審程序進行評閱,
評分標準請至本會網站瀏覽。
4.各級測驗單字及文法請至本會網站www.cves.org.tw下載參考。
十二、合格標準:
1.各級總分為120分。
2.一級成績達80分以上且寫作能力測驗不得為0分者給
予合格證書。
3.二級成績達70分以上者給予合格證書
4.三、四級成績達60分以上者給予合格證書。
十三、成績公佈及複查:
1.預計12/15(二)提供考生線上查詢成績。
2.請於104/12/31(四)前向中華民國商業職業教育學會申請
複查,逾期不予受理。
(1)須檢附複查費每人每級40元(請用郵票代替)。
(2)統一採信函方式申請,請註明申請人姓名、參加證
號碼、身分證字號及聯絡電話,並附回郵信封(填妥
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郵資)連同複查費寄至商
教學會 許綉宜小姐收。
十四、領取合格證書日期:
自測驗後三個月內向各考區學校領取,逾期恕不負保管之責。
十五、其  他:
1.報名經受理後,報名費概不退還。
2.考生請自備2B鉛筆、橡皮擦。
3.報考一級測驗之考生請另攜帶黑色原子筆及修正液。
4.測驗日如遇颱風或不可抗力因素,本會將順延一週或擇
期再辦,屆時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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