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6日 星期五

2026-01-16 這就是我被低收入戶ㄉ國小同班同學ㄉ潘登淵強暴然後結婚ㄉ結果 因為是沒有愛硬逼結婚ㄉ 然後一開始就會家暴行為 然後還跟國小強當時是一樣ㄉ 不是有外遇或舊式國小有自己ㄉ喜歡ㄉ女朋友ㄉ 然後因為沒學歷沒經歷導致沒收入ㄌ沒錢ㄌ然後再一直問我為什ㄇ不養他一樣 婚姻就算有也是名存實亡ㄌ

 



一句「散了吧!」成關鍵 老夫老妻分居10年畫下句點

尹維源 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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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長達數十年的婚姻,最終仍難逃分道揚鑣的結局!婦人小雅與丈夫阿星(均化名)在1985年結婚並育有3名子女,卻因為長年感情失和、分居超過10年,彼此互無往來,法院日前認定,雙方的婚姻早已出現無可回復的重大破綻,因此,判准離婚。

判決揭露,小雅主張,雙方婚後感情並不和諧,阿興早年即曾對她家暴。在2012年有女子深夜打電話到婆家哭訴,才讓她驚覺阿星疑似外遇,雙方因此爆發激烈爭吵,阿星更動手甩她巴掌,幸經女兒出面阻止才未繼續擴大衝突。其後數年,雙方關係持續惡化,阿星多次言語辱罵,甚至於2014年前往大陸工作後,幾乎音訊全無。

小雅表示,2015年阿星傳訊表示「沒辦法在一起,散了吧」,她也回覆「照你說的做吧」,此後雙方再未見面、未再聯絡,實質分居已超過10年。直到前幾年母親過世,她申請戶籍謄本時,才赫然發現丈夫早已將戶籍遷出,讓她錯愕不已。長年精神壓力下,她罹患憂鬱症,需持續服藥治療,認為婚姻早已名存實亡,依法訴請離婚。







對此,阿星則否認外遇及家暴,強調婚後由他獨力支撐家計,因工作與經濟壓力沉重,加上小雅精神狀況不穩,時有偏激行為,才讓他身心俱疲。2017年離家是為避免衝突、維護家庭平靜,並非惡意棄家,有留退休金供家庭與子女使用,近年因健康不佳、無收入,才由子女接手照顧家務,對家庭並未完全放手,無法接受離婚。

不過,法院審理後指出,依雙方陳述與子女證詞,雙方自2017年起未再同住、未曾見面,幾乎毫無互動,夫妻互信、互愛、互諒的基礎早已瓦解。即便阿星辯稱透過子女間接關心家庭,但未見其積極修復夫妻關係的具體作為,難認仍有維繫婚姻的實質可能。

法院援引最高法院見解,認定「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的判斷,應以客觀標準觀察是否已無回復希望。本案分居時間長達10年,雙方形同陌路,任何人處於相同狀況,均難再有維持婚姻的意願,且婚姻破裂責任難以歸咎單方,因此,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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