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7日 星期六

2016-05-07 輔仁大學英語系畢業標準跟師大英語系和成大外文系一樣 要全民英檢中高級複試及格


40歲悲慘人生


輔仁大學英文系畢業門檻規則
100.03.09 99 學年度第 2 學期臨時系務委員會通過 102.03.27 101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3.10.22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4.04.01 103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本系為確實培養學生核心專業能力與素養,督促學生持續改進,提升畢業生升學與就業的 競爭優勢,特訂定『輔仁大學英文系畢業門檻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
二、畢業資格新增以下兩項: 1、 英語能力檢定考試:達到 CEFR(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歐洲語言共同參考架構)B2 (高階級),或其他程度相當之英語檢定標準。 未通過語測標準者,須於大四上選修本系開設的補救課程或參加指定的英語學習活 動,修讀成績及格者,視同通過本系英語能力檢定標準。補修課程學分不計入畢業總 學分。 2、  學習成果展現其內容涵蓋以下三項之一: i. 大三研究論文寫作與發表; ii. 畢業公演或系刊(出版品); iii. 特定課程(畢業專題製作、學術寫作、學術英語、中英翻譯、新聞英語、商務報 告、多媒體英語教材,系上視實際開課狀況增刪課程)的期末報告或公開發表。 三、為督促學生學習有方,本系學生需於大一撰寫『四年學習計畫』,並於每學年下學期預註 冊時,繳交修正計畫給導師並儲存於系行政平台 e-office,以利設立下學年之自我學習目標。 
四、學生於大三下之預註冊時繳交『畢業門檻檢核表』與『學習成果展示計畫書』,以利本系 辦公室進行檢核及安排畢業成果發表會,檢核結果作為畢業資格審查依據。
五、本規則經系務會議通過,提請院課程委員會及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輔仁大學英文系英語畢業門檻實施辦法 
(一) 本系英語能力專業標準為: CEFR 語言能力參考指標B2高階級,以下簡稱「英語高 階能力標準」。 對照表如下: 全民英檢GEPT 中高級複試 托福網路測驗TOEFL iBT 87 (聽力21;閱讀22;口說23;寫作21) 雅思IELTS 6.0 劍橋主流英語認證 Cambridge Main Suite First Certificate in English (FCE), B級 劍橋博思職場英語檢定BULATS The Association of Language Testers in Europe (ALTE) Level 3 多益英語測驗TOEIC 785 (聽力400;閱讀385) 多益口說與寫作測驗 TOEIC Speaking and Writing Tests 310 (口說160;寫作150) 
(二)達到「英語高階能力標準」的同學可以選修第二外語為外國語文學分(8 學分)。若尚未通 過以上標準,請遵守以下規定:  1). 修習英文系提供師資之全人教育中心「外國語文(高級英文)」、「外國語文(進階 英語)」(兩學年 8 學分) 2)  於大三結束前參加以上語言檢定考試,以達畢業標準。 3) 大三下學期末前,未通過以上語測標準者,須於大四上選修本系開設的補救課程(不 納入畢業學分計算)或參加指定的英語學習活動。 (三) 此提案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