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歲悲慘人生
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 100 學年度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書面審查獎項對照表
一、獎項及採認項目
領域 競賽名稱 獎項內容 處理方式 備
領域 競賽名稱 獎項內容 處理方式 備註
語文
朗讀
作文
演說
字音字形
中華民國全
國語文競賽
寫字
前三等獎 採認
*教育部、行政院文建
會行政院原委會、行
政院客委會指導
(各縣市政府輪辦主辦)
全國國中暨高中英語短劇比賽
(國中組) 前三等獎 採認
*教育部指導
*財團法人臺師大英語
系教育基金會、臺師
大英語系主辦
各種外語能力檢定考試
(如:全民英檢、TOFEL 等)
不採認
英語千字王
全國 On-Line 校際大賽
不採認
*非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或學術研究機構主辦
數理
國際
數理
學科
奧林
匹亞
競賽
國際國中學生科學奧林
匹亞競賽(IJSO)
金牌
銀牌
銅牌
採認直
接入班
◎我國國家代表選拔
*臺師大科教中心承辦
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
國際物理奧林匹亞競賽
國際化學奧林匹亞競賽
國際生物奧林匹亞競賽
國際資訊奧林匹亞競賽
金牌
銀牌
銅牌
榮譽獎
採認直
接入班
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競賽
金牌
銀牌
歐哈羅蘭獎
銅牌
榮譽獎
採認直
接入班
亞洲物理奧林匹亞競賽
金牌
銀牌
銅牌
採認直
接入班
國際
數理
學科
奧林
匹亞
競賽
其他 前三等獎 採認
◎我國國家代表選拔
*教育部「中華民國數
理奧林匹亞委員會」
主辦
全國
競賽
網際網路程式設計全國
大賽
前三等獎 採認 *行政院國科會指導
*臺灣大學主辦
國際科展
美國國際科展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採認直
接入班
其他 前三等獎 採認
*經教育部認定之國際科展
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 正選代表 採認
全國
科展
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 前三等獎 採認
*國立科學教育館
縣市
中小學科學展覽會 不採認
中等學校學生科學研究
獎助
不採認
中小學網路競賽 不採認
生活科技學科競賽 不採認
科學創意競賽 不採認
國中數學盃 不採認
縣市
區域性資優教育方案
(研習課程或活動)
不採認
*非國際性或全國性學
科競賽或展覽活動
環球城市盃數學競賽 不採認
青少年數學國際城市邀請賽 不採認
*財團法人臺北市九章
數學教育基金主辦
珠算協會數學賽 不採認
各種檢定考試(如:AMC、澳洲
AMC、TRML 等數學能力檢定 )
不採認
科展之應用科學類 不採認
國際奧林匹克機器人大賽 不採認
全國發明展 不採認
飛行造物全國賽、創意飛行器 不採認
網界博覽會、網頁製作 不採認
資策會電腦資訊比賽 不採認
數理
網路繪圖、電腦繪圖 不採認
*非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或學術研究機構主辦
、學術性向資賦優異鑑定審核方式 學術性向資賦優異鑑定審核方式
初 選 審核項目、甄試方式及結果處理
報
名
資
格
【報名資格】100 學年度本校高中一年級學生,具有
下列條件之一者:
1.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檢
附具體資料。
2.國中階段經鑑定為與申請資優類別相關之資
賦優異學生。
1.採取書面審核。
2.審核資料: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
觀察推薦表。(擇其一項即可)
3.就讀各縣市政府教育處核准設置之國
中資優班者,請原畢業國中開具就讀
證明。
管
道
一
初
選
條
件
初選審核應符合下列條件者:
1.數理類:(兩者備一即可)
(1)100 年任一次國中基本學力測驗之數學或自然科
PR 值達 97(含)以上者。
(2)數學性向測驗或自然性向測驗得分在平均數正 2
個標準差(含)以上者。
2.語文類:(兩者備一即可)
(1)100 年任一次國中基本學力測驗英語科或國文科
PR 值達 97(含)以上者。
(2)國語文性向測驗或外語文性向測驗得分在平均
數正 2 個標準差(含)以上。
3.未符合管道二審查資格條件,依學生意願逕送管道
一初選者。
1.採取書面審核及測驗。
2.審核項目:
(1)100 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
成績。
(2)性向測驗
(3)成就測驗
①數理資優類:數理成就測驗
②語文資優類:語文成就測驗
3.結果處理:符合左列條件,且成就測驗
成績經本校資優教育工作小組會議審
議通過者,得參加複選。
管
道
二
審
查
條
件
100 學年度本校高一學生,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
1.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國際性或全國性
有關學科競賽或展覽活動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
獎項。
2.參加學術研究單位長期輔導之有關學
科研習活動,成就特別優異,經主辦單位推薦。
3.獨立研究成果優異並刊載於學術性刊
物,經專家學者或指導教師推薦,並檢附具體資料。
審查:
1.採取書面審查
2.審查結果處理:
(1)若未符合左列資格條件,依學生意願
逕送管道一初選。
(2)經資格證明文件審查通過後,逕送鑑
輔會進行綜合研判。
(3)若經審查後,仍有需要再評估,逕送
逕送管道一複選
複 選 甄試項目、方式及結果處理
參
加
資
格
1.通過初選者。
2.經申請管道二書面審核後,判定為需經
管道一複選再評估者。
1.數理類:數理實作
依數學及自然實作測驗各科成績轉換成T分數之總
成績排序,將複選優異者之測驗成績及相關書面資
料,送臺南市鑑輔會進行綜合研判。
2.語文類:語文實作
依國文及英文實作測驗各科成績轉換成 T 分數之
總成績排序,將複選優異者之測驗成績及相關書面
資料,送臺南市鑑輔會進行綜合研判。
綜合
研判 將參加複選學生之測驗成績及相關書面資料,送臺南市鑑輔會進行綜合研判。
初選
數理資優類:
測驗種類
數理學術性向測驗 測驗種類
數學性向測驗 自然性向測驗
數理成就測驗 數學成就測驗 配分 100 分 自然科學
成就測驗 配分100 分
請 攜 帶 准
考 證 、 2B
鉛筆、橡皮
擦、原子筆
語文資優類:
測驗種類
語文學術性向測驗 外語文性向測驗 國語文性向測驗
語文成就測驗 英語文詞義及
推理能力測驗 配分選擇題 100 分
非選擇題 100分
國語文詞義及
推理能力測驗 配分100 分
請 攜 帶 准 考 證 、 2B 鉛筆、橡皮 擦、原子筆
複選:
數理資優類:
測驗科目
數學實作測驗 配分 100 分
自然實作測驗 配分 100 分
請攜帶鑑
定准考證
及應考文
具應試
語文資優類:
測驗科目
國文實作測驗 配分 100 分
英文實作測驗 配分 100 分
請攜帶鑑
定准考證
及應考文
具應試
國立臺南女中100學年度資優鑑定簡章.pdf[ ]1724 Kb
附錄